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制式服裝和標志,辭職、調離或者被辭退、開除的,應當交回所有制式服裝和帽徽、臂章、肩章等標志;退休的,應當交回帽徽、臂章、肩章等所有標志。著裝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服裝,系全國六大綜合執法隊伍統一樣式最新款制服,臂章通用圖案由盾牌、松枝以及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執法”字樣組成,整體彰顯執法權威性;臂章盾牌內圖案由五角星、三支麥穗和梯田組成,象征“農業、農村、農民”三位一體,整體表達“依法治農、依法興農、依法護農”的理念。

全體執法人員以此次著裝為契機,以“新服裝、新形象、新起點、新面貌”,不斷開創“新思路、新舉措、新成果”,樹立和維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。
